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合制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黑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防雷行业诚信自律,保障防雷公共安全。
办法规定了防雷检测单位信用管理中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防雷检测机构的组织、指导及监督管理职责,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开,防雷检测守信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守信激励和重点关注约束措施。对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防雷检测单位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依法公示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共享。
该办法的出台为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提供了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法规依据,有利于气象部门更好地履行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