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不仅是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0日,某市气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和2019年4月12日为两家服务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中均存在检测人员虚假签名问题。经调查确认,该检测公司出具的两份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均属虚假检测报告。
【调查与处理】
某市气象局执法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提出立案查处申请,某市气象局根据案情责令执法队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笔录,查清了违法事实,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某市气象局对该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该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说明,积极整改,规范公司检测行为,收到处罚决定书的15日内,将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和罚款叁仟元全部缴清。
【法律分析】
1。检测公司防雷法律意识不强,未对《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学习。
2。通过市气象局执法队员宣传防雷气象法律法规,公司负责人明白出具虚假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是违法行为,对检测报告存在的问题作出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表示吸取教训,积极整改,规范公司检测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该案中执法人员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现场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充分了解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在今后的企业管理运作中提高尊法守法意识。